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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规定

机构与职责


1.控股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推进控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控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牵头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信息类别、名称、内容概述等内容,并予以公开披露;牵头制定不予公开信息目录,牵头对重大敏感信息发布前组织会审。   (2)推进官网、官微、社会责任报告等载体建设及内容管理。 (3)完善媒体宣传工作制度。 (4)建立与集团办公室的对口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责分工,建立日常和年度信息公开运行和管理机制,向控股及集团报告信息公开工作结果,确定至少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5)披露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投诉途径等内容。   2.各单位分工负责其他信息公开事项,主要职责如下: (1)控股财务部负责统筹组织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2)控股法律合规部负责统筹推进业绩报告、ESG 报告载体建设,负责对外公告的编制,并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 (3)控股市场管理部负责润丰品牌宣传推广。 (4)控股运营管理部、润丰贸易公司负责招标采购信息发布。 (5)控股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信息发布。 (6)控股智能与数字化部负责控股技术保障工作。   (7)其他各业务单位负责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外公开信息。 (8)各单位应建立本职能线信息员队伍,并确定本单位的一名人员为信息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解决和反映信息公开工作遇到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名单应报控股办公室备案,联络人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将新联络人名单报备控股办公室。



方式与程序


⁣⁣1.发布信息必须符合保密审查要求。   (1)报送发布的信息须与信息公开目录、不予公开信息目录相符合。 (2)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企业商密等不明确的事项,按照公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由信息产生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后,再由控股保密工作分管领导提出审查意见,最终报董事局主席和总裁批准;遇到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要组织协调、联合会商。   (3)对原本属于控股内部的某些涉密或敏感信息,但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公开或公开后具有良好的典型示范或教育宣贯意义的,可对该类信息经一定程序进行脱密处理,脱密信息经保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开,具体参照控股保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信息由信息来源部门和单位经办人起草,按照公文审批流转程序及保密审查要求,完成审批签发后发布。公开信息由信息来源部门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归档。 3.超出信息公开目录范围的信息披露须报董事局主席和总裁批准。   4.公示范围及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   (1)控股在官网上对信息公开的法定依据、信息范围、公开形式、联络方式等进行公示。   (2)控股的信息通过官网、官微、报告等载体发布,通过业绩推介会、公众开放日、路演、广告投放等形式发布。


 

监督与问责


⁣1.建立信息公开风险评估机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载体和形式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整改,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控股办公室督促纠正,消除负面影响;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由控股办公室会同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分,涉及泄露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方式的。   (3)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非基于企业运营需要,通过公共媒体以外的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的。   (5)公开不应该公开的信息的。

 


附则

⁣1.本管理办法为控股二级制度。   2.本管理办法由控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管理办法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执行。

 --内容来自《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